我省网上侵犯著作权第一人 获利8万受刑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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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3:4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李晓龙) 昨日,李志龙被判刑一年,他成为福建省网上侵犯著作权的第一人。 李志龙在计算机方面自学成才,自称水平可达到计算机专业硕士生水平。从2004年6月起,不甘平庸的他开始“把知识转化成金钱”。据查,李志龙租用网络专线,开设了域名为www.mba8848.com的网站,通过互联网大量剽窃文案资料,粘贴在自己建立的网站上。他
李志龙侵权的对象都是行业中比较著名的公司,包括麦肯锡咨询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元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上海)咨询有限公司,剽窃的是关于咨询、策划,以及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资料对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来说参考价值比较大。 从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间,李志龙非法获利8万余元,他被判侵犯著作权罪。(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