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工程师当“黑客”被判两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7:0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文波记者王皓)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对一起恶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案件作出终审刑事裁定,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兰波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25岁的兰波,曾是北京国情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高级网络工程师,掌握着中国国情网、中国教育发展网两个网站的服务器IP地址。2004年9月,在兰波的聘用合同到期时,公司准备解除与兰波的劳动合同。兰波意识到公司将解聘他,为报复公司就通过发送电子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兰波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恶意修改,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作出了上述终审刑事裁定。 网络编辑:张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