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灌醉少女后将其奸污 出价45元卖给朋友玩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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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1: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恶魔色胆包天强奸酒醉少女后,竟还招来朋友,“卖”给其“玩”。3月6日,天长市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姚某、朱某某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5年11月14日中午,家住该市永丰街道、在城里务工的姚某在该市一家饭店吃饭时,遇到19岁的少女刘某。姚某死皮赖脸地要其陪自己喝酒,并故意将其灌醉。其后,姚某将刘某拉上车带回宿舍,姚某趁刘某醉酒昏睡之机,将其奸淫。
当日下午4时许,姚的朋友朱某某打来电话,姚对其说“我这里有女伢子,你来玩啊”。朱来到姚住处,经讨价还价,朱付给姚45元,随即将昏睡的刘某奸淫。奸淫过程中,刘某惊醒并呼救,朱便用枕头捂住刘某脸部。刘某挣脱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两色狼最终落入法网。 (张殿高 陈光恒 南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