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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放10多年来首次起诉偷卖花炮商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2: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 由于没有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商贩王长征的5000多箱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封。近日,王长征本人也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诉到大兴法院。据悉,王长征是北京市“禁放”10多年来第一个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而涉嫌刑事犯罪的被告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1月18日至12月初,山东来京商贩王长征雇用10名工人,先后从河北等地购买了5000余箱总价值18.93万元的烟花爆竹,偷运到大兴区西红门自己的家中
,准备在春节期间在城区销售牟利。检察机关认为,王长征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私自从外地将大批烟花爆竹运输到京,欲非法销售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

  据王长征交代,他在2004年办了3个合法销售点,赚了3万多元。今年禁改限后,他早早就申报了销售资格,但一直没有批下来。去年11月中旬,一个河北人来向他兜售烟花爆竹,没经住诱惑,他订了货并提前运了过来。12月8日中午,治安总队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会同大兴警方在王长征家查获3475箱烟花、1457箱鞭炮和100箱礼花弹。足足装满了七八十辆烟花爆竹专业运输车。大批防爆警察奉命赶赴现场维持秩序。这批非法烟花爆竹已经全部被集中销毁。

  在看守所里,得知自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王长征后悔地说:“以前想着被抓住了可能罚点钱,最多关几天,根本没想到会被刑拘。”据悉,2005年9月北京“禁改限”通过后,虽然有人出现类似问题,但在非法购进的数量和金额上,都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因此仅被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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