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将17岁女网友骗到出租屋强奸并勒索5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3:33 西部商报

  本报驻兰州市公安局记者 黄延平 张宇 实习生 高琳珺 为您报道 昨日,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雁园路派出所对违规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的一名老太罚款200元。原来,该房东违规将房子租给一男子,而这名男子将一17岁的女网友骗到出租房后强奸,并打电话敲诈受害女子的父母。

  外地女子上网被骗

  3月8日晚10时许,一个神情慌张的年轻女子跑进兰州市城关区公安分局雁园路派出所报案。这名来自河南省许昌市的17岁女子称,3月5日晚,她被一男子骗到兰州,并于当晚在雁滩乡高滩村一户村民的出租房内过夜,途中她多次遭到对方奸污。她一直想伺机逃走,无奈对方看管很严。3月8日晚8时许,她趁对方出去购物之际,偷跑出来。

  经调查,去年,该女子初中毕业后即辍学在家,在上网聊天时她认识了一个家在驻马店的20岁男子张亮(化名)。3月3日,女子在聊天时向张亮表示想去一趟广州,张亮当即表示愿意陪她一同去。3月5日,女子瞒着家人来到许昌市和张亮会面后,当晚即被对方骗奸。之后,不知怎么坐上火车就来到了兰州。

  警方抓捕 嫌疑男子跑了

  接到报案,值班民警一面将案情向所领导汇报,一面驱车紧急赶往位于高滩村的出租屋,很快就找到了嫌疑男子租住的出租屋。可是,当民警分路包抄进入出租屋后,屋内却空无一人。经民警询问,房东也不知道张亮去了哪里。当晚,民警在出租屋附近守候至天亮,始终没有发现嫌疑人的影子。

  嫌疑男子勒索钱财

  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张亮将女孩骗出后,便打电话向受害女子的家人勒索5000元钱,还威胁其家人说,如果不给钱,他就将人质干掉或者卖掉。为此,该女子的父亲和姨夫一面稳住张亮,一面迅速赶到兰州。所幸,受害女子伺机逃了出来。正当受害女子的亲人站在兰州的大街上焦急等待时,接到了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随后,受害女子被家人带回。

  租房不看证 房东吃罚

  经过调查,由于出租房屋的房东没有履行相关出租房屋的程序,在没有将租住者的相关信息向派出所告知并登记备案的情况下,就将房屋出租给不明身份人员,违反了新颁布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昨日,雁园路派出所依法对违规出租房屋的房东丁某罚款200元。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