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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4:35 深圳特区报

  南山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发布

  执行情况怎么样短信通知当事人

  【本报讯】(记者洪英亮通讯员陶瑜)记者日前从南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根据执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制开发了一套“执行信息公开短信发布系统”。该系统具有短信
发布、短信查询、短信打印和保存功能,能以短信形式向当事人发布相关执行信息。

  为了规范该系统的使用,南山法院日前制定了《执行信息公开短信发布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执行通知书送达情况、采取执行措施的情况和结果等9种情形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执行人以短信形式发布;而委托评估、裁定拍卖、拍卖结果等6种情形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布。记者获悉,通过短信发布执行信息,南山法院相关执行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当事人可以充分享有案件的知情权;申请人也能够掌握自己提供财产线索的落实情况,监督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公正。

  据介绍,执行信息以公开短信发布已经成为南山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有益补充,与执行信息口头告知、送达、网上公开、执行听证一起构成完整的南山法院执行信息公开体系。实施以来,大大消除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增进了理解,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促进了执行公正,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好评,也标志着南山法院执行工作朝着建立“管理有制度,监督有深度,执行有力度”的执行队伍管理模式迈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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