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儿媳”偷取“公公”26万 输光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6: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没与“丈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儿媳”张梅偷偷取走了“公公”杨城存折中的26万元,留下一张字条后一走了之。今年2月,张梅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获悉,张梅已被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刑拘。

  杨城一家是福建人,在金花镇开了两家鞋类饰扣店。张梅和杨华在福建老家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去年6、7月间,杨城突然到派出所报案,称放在屋里的存折上突然少了26.5万。与此同时,张梅留下一张纸条消失了。在这条纸条上,张梅称她将20多万用于赌博输光了。之后,警方上网通缉张梅,在今年2月将她抓获。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盗窃一般不按盗窃罪定罪,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要与社会上作案的相区别。对此,武侯公安分局红牌楼派出所副所长付小川称,张梅没有和“丈夫”杨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属于家庭成员。而即使是家庭成员,因为她涉嫌盗窃的数额巨大,应该以盗窃论处。(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系化名)

  本报记者赵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