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食言后再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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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9:0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刘建通讯员周杰)今天上午,四方城管执法人员巡查至兰考路时,发现摊贩汪某在人行道上摆起了煎饼摊,当执法人员决定对其处罚时,汪某企图逃过处罚,但城管亮出了他之前3次被查后写的保证书,汪某无话可说,接受了处罚。原来,汪某因占路经营曾被城管队员查获过三次,每次城管执法人员都没有处罚他,而是对其说服教育,让其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占路经营。可保证了3次都没改正,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对其罚款100元。据介绍,四方城管不久前推出了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罚前保证制”,对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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