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图刺激放火 西宁大堡子镇两村民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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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9:24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两村民酒后玩火,结果将自己“烧”进看守所。日前,王某、杨某两人被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5年11月26日凌晨2时许,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镇鲍家寨村村民王某、杨某酒后无事,商议放火“玩玩”。两人分头将本村9户村民家门外用来喂养奶牛的草垛点着,然后逃之夭夭,大火烧毁草料23275公斤,造成经济损失八千余元。同年12月7日,两人被城北警方
相关链接:《刑法》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作者 苑玉虹 田啓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