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侄告亲姑专利侵权 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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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2:02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文兴、通讯员洪峰)近日,市知识产权局受理了一宗发生在潮南区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该宗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不仅从事同一行业产品的生产销售,而且还是亲姑侄关系。那导致亲戚之间“兵戎相见”对簿公堂的缘由是什么呢?原来是早在2003年林某某就申请且获得一款文具包装盒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在随后的生产经营中,林某某发现其亲姑姑经营的文具厂也在生产销售一款与其专利产品相同的文具包装盒,在交涉无效的情况下,林某某向潮南区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区知识产权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然而
业内人士指出,专利权是一种排它性很强的私有权利,即使是亲戚之间也不能随意侵犯,而林某某的行为则是一种依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目前,在市、区两级知识产权局的调解下,该宗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已达成了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