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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拴在路边 咬伤小孩该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2:03 东南快报

  

狗狗拴在路边

  (图)孩子的腿被咬伤了

  小孩不幸被拴在路边的狗咬伤,因此,小孩的父亲和狗的主人就赔偿问题产生了矛盾。前日,王先生就此事拨打了本报的热线。福建法律咨询网蔡思斌律师表示把狗放在公众
场合本身就有不当之处,狗的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证据证明是小孩子主动去挑逗狗以致被狗咬伤的,则小孩本身有过错,狗的主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说,3月8日下午两点左右,他儿子走路去上学,在快到双虹小学的一条小巷中,他的儿子突然被一条绑在路边的狗咬伤。到3月9日下午,王先生已经为孩子花去了900多元的医药费。

  “平时那条狗都是拴在小巷旁边的一棵大树干上,但即便如此它一样能窜到路中央。狗主人这种的做法本身就是很不负责任的。”王先生说:“儿子的医药费一天就花了900多元,可狗的主人却拒绝赔偿。”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小巷仅能容一辆轿车通过,据经常从这路过的双虹小学学生介绍,这条狗不仅天天放养在路边,有时狗主人还会忘记把它拴在树干上。

  对于王先生的索赔要求,狗的主人给出的说法是:“狗已经卖了,而且那天我根本就不在家”,同时拒绝向记者透露其姓名。

  福建法律咨询网蔡思斌律师表示,按民法通则,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狗的主人把狗放在公众场合,本身就有不当之处,因此狗的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狗的主人声称已把狗卖给他人的,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否则仍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证据证明是小孩子主动去挑逗狗以致被狗咬伤的,则小孩本身有过错,狗的主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狗的主人需证明孩子曾去逗狗。

  省公安厅法制处计苏光处长告诉记者,如果碰到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居民有权利向当事人或者居委会、治安民警要求解决,并按照新的《治安处罚法》规定处以警告;如果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应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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