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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撤销超速认定 “井盖司机”状告交通队昨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2:2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为躲避井盖,驾车造成一起3死2伤恶性事故的司机赵达文,在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赔偿死者家属90多万元后,将海淀交通支队告上法庭,理由是当时他根本无法看到限速标志牌,因此要求其撤销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对于他超速驾驶的认定。昨天上午,海淀法院裁决驳回了赵达文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海淀交通支队对赵达文超速驾驶行为的认定,是交通事故认定的
组成部分,并不属于可以脱离交通事故认定而单独存在的行政行为。根据《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此案发生在去年8月27日18时40分,赵达文驾车回家,路经圆明园西路主路时,将车驶入主路左侧的快行车道。行驶中,赵达文为躲避前方突然出现的悬浮井盖,而急踩刹车,向右打方向盘,车子最后飞过了隔离带,先与一辆富康车相撞,随后冲向路边,撞上了4个骑车人,致3人死亡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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