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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维修谁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3:1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3月12日讯(见习记者 魏贵玉)租住的房子卫生间顶棚漏水,向房东反映,房东却要租户自己与楼上的住户协调解决。近日,家住郎茂山小区的潘女士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

  去年11月,潘女士搬进了现在的租住房。一个月前,她发现卫生间顶棚有渗水痕迹,而且日益严重。“有时候水都会滴下来。”潘女士说。

  见此情形,潘女士赶紧打电话给房东。房东到楼上住户家了解情况后说,这可能是由于楼上住户卫生间水管漏水造成的。然而房东的一席话让潘女士感到特别无奈。“房东说房子租给我了,就该由我与楼上的住户协商解决”。潘女士认为,自己仅仅是个房客,怎么应该由她来与楼上住户协商呢?出现的维修费用怎么办?潘女士犯了愁。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山东齐华律师事务所刘明珠律师。刘律师说,如果出租方与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房屋出现的维修问题有过约定的,应该按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的,房屋的维修问题应该由出租方承担。因为房屋的归属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房屋只有使用权。出租方应当对出租的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养护,保证承租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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