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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折交对象 分手上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3:5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大连讯(记者李战洲)痴情小伙把存折交给对象保管,对象黄了,两人为存折上的钱闹到法院,结果,4万元的存款只有5000元归了小伙,另外,法院还判给小伙一张床。

  2001年8月,大连某事业单位年轻干部月升(化名)经人介绍与莲莲(化名)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把你的存折交给我保管,免得你乱花钱。”莲莲向月升提出要求。于是,月升将自己的两张工资存折(4万元)交给了莲莲,还告知了存折密码。

  2003年9月,月升与莲莲约定于11月26日结婚。两人经协商,决定租用莲莲舅舅的一套住房,并对所租房屋进行了装修。

  结婚日子一天天临近,莲莲却突然提出了分手。这时,月升发现莲莲归还给他的存折里已被提走了3.4万元,于是,一纸诉状将莲莲告到金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3日至11月4日,被告莲莲先后4次从原告月升的两张存折中取出3.4万元,其中30143元用于装修房子。

  法院认为,当初月升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莲莲是如何向其要存折和索取密码的,因此应视为原告月升自愿将存折交给被告并告知密码。

  另外,莲莲取存折里的钱装修房屋,月升是知道的,可以认为月升对莲莲使用他的存款是同意的。

  最后,法院判处被告莲莲返还原告月升5000元和一张双人床。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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