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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住二十三人 十二人遭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5:1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狄蕊红)2月20日才入学,住了23个人的女生宿舍却两次遭窃,13人丢东西,价值近千元。第一次离家的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女学生们不知该如何面对发生的事情。

  昨日下午,刚进入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就学的17岁女生苗苗说,3月11日,同宿舍离家近的女生回家了,23人的大宿舍只有13个人在。昨日一早,宿舍同学醒来时被吓了一跳,宿舍一扇窗户大开,许多人的衣物被乱扔在地上,还有很多人衣服不见了。一些同学哭了起
来:“我们又被偷了!”因为3月5日晚,宿舍也有过一次类似遭遇。经检查,至目前共有12名同学丢失物品。

  苗苗说:“我们宿舍都是从外地来上学的,几百元钱的生活费都随身带着,被偷后,很多人第二天都没有钱吃饭了。”但是她最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钱是小事,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怎么办?”

  据宿舍同学介绍,开学时宿舍的门锁不上,晚上睡觉时只能用拖把顶着,第一次被盗后,学校才装了锁。前天夜里再次被盗后,她们发现宿舍的窗户插销也是坏的。这间宿舍在教学楼二楼,隔壁就住着宿舍楼管理员。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一位保安员说,他们24小时有人在学校巡逻。

  一位学生家长说:“7天被盗两次,学校是怎么管理宿舍的?很多孩子被偷后都不敢给家里人说,我到学校给孩子送钱的时候,她们都吓得直哭。”

  昨日,记者多方联系学校负责人未果。陕西志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姚凯文说,这些女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家长把她们送到学校,其监护权就转交到学校,学校应负责她们的人身、财物安全;从另一方面讲,学生住在学校宿舍,就跟学校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学校也应负责其安全。所以,学校应该对丢失财物的孩子进行先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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