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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地产商将缴高额“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6:20 辽沈晚报

  本报讯 记者孙泽锋报道 占着地不干活的地产开发商将不得不缴纳20%的高额“罚款”。沈阳市副市长邢凯在刚刚结束的房地产业专题会议上宣布了这一消息,并希望以此来有效避免开发商“撂荒”“晒地”等行为。

  市政府希望通过对“撂荒”土地征收土地闲置金的办法,最终可以达到提高现有土地的利用率目的,有效推动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对于那些取得土地
开发权,但是一年内不开工的开发商,他们必须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金。如果两年内仍然不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话,将被依法收回土地。

  不盖楼要被“罚”,多盖楼同样也要被“罚”。例如规划10层的高楼,开发商故意盖出了15层。这样恶意超建的房地产开发商,同样也要接到“罚单”。同时为了保证购房市民的利益,政府还要求与住宅区相配套的公路、煤、水、电等设施,应该在居民入住前完工。为此,市建委还计划今年在沈阳设立房地产开发重点工程联络员网络,对于重大的房地产项目设立一个联络员,实行煤气、电力、电讯等设施的跟踪管理。

  在市政府计划出台这些措施的同时,沈阳的房地产市场也表现不错。沈阳市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范翰章表示:今年沈阳房市会“温和上升”。他预测,沈阳市房屋销售重心已向城市周边地区及郊区转移。今年中心城区的房价涨幅不会很大,而近郊则会成为热点,预计略有上涨。

  会议之后,记者就这些新措施采访了业内人士、大连国际集团沈阳国瑞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英杰,他表示:“沈阳市政府出台的这一系列政策,有利于规范全市的房地产行为,有利于促进房地产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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