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实施水库水源地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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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7:31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柳德新 实习生陈永奕)“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对株树桥、官庄、水府庙、四清、桃花江等水库实施水源地保护,为长沙、株洲、湘潭、郴州和益阳等城市提供备用水源,并将重点实施吉首市新区等11座城市供水工程。 近日召开的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透露,“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同时,将启动一批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环境工程。按水功能区划的要求,加大水
据了解,我省“十一五”期间水资源保护和生态治理具体目标为: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83%提高到86%,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平方公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