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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实施水库水源地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7:31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柳德新 实习生陈永奕)“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对株树桥、官庄、水府庙、四清、桃花江等水库实施水源地保护,为长沙、株洲、湘潭、郴州和益阳等城市提供备用水源,并将重点实施吉首市新区等11座城市供水工程。

  近日召开的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透露,“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同时,将启动一批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环境工程。按水功能区划的要求,加大水
污染监控和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修复河湖生态环境,使生活供水水源水质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其他供水质量基本满足用水部门的要求。通过封山育林、植树种草,结合必要的工程措施,以湘、资、沅、澧四水上中游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为重点,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工程,大力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使严重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据了解,我省“十一五”期间水资源保护和生态治理具体目标为: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83%提高到86%,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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