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地税稽查局确保税款“颗粒归仓”(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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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9:3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兴业讯 日前,兴业县地税稽查局在对该县某管理所实施阳光稽查纳税约谈服务时,发现该管理所以前年度有10份建筑工程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该局检查人员即向该所财务人员讲解相关税收政策,促使该所财务人员自查补报了税款。 在印花税应税项目上,很多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认识不深,不少人认为只有账本要缴纳印花税,而未认识到合同也是印花税应税项目;或常常因为印花税是小税种、税款不多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