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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不带“两证” 一路烦恼不断(31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4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玉林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但因种种原因,有不少驾驶员开车时仍不习惯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往往给自己带来法律的处罚和不必要的麻烦。福绵管理区樟木镇良山村的王女士驾驶摩托车上路,因没有带“两证”就给了她这样一个教训。

  3月7日,35岁的王女士驾驶一辆车号为桂K-XXX75的二轮摩托车,奔波了将近
1个小时从樟木镇良山村来玉林城区办事,当她来到玉福路口时,因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被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查纠,同时发现王女士没带驾驶证、行驶证。民警依法暂扣该车。王女士只好乘坐班车返回取两证,回去途中因晕车厉害,王女士搭乘班车还不到樟木就下车步行,走了近一小时才到家。

  下午,王女士又叫丈夫送她来直属二大队接受处理。当民警告诉王女士:因为她驾驶机动车不带两证及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条款对她进行罚款200元时,王女士更是叫苦连天,她说平时自己都把驾驶证、行驶证放在后尾箱,谁知这次出来忘了带,竟给自己带来这么多麻烦。(王汉红)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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