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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成投诉焦点:南宁地产商将上“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1:40 新桂网

  谢霞

  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服务网络投诉数据显示,目前房地产投诉已成消费投诉焦点。

  数据显示,今年1月以来,关于房地产问题的咨询73件次、申述58件次,问题主要集
中在以下七大方面:

  1.房屋质量问题。在有关商品房的投诉中,质量问题高居该类投诉的榜首。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包括:天花、墙体裂开,墙面、地面漏水、渗水,墙体钢筋裸露等。

  2.逾期交房,拒绝赔偿。逾期交房的现象普遍存在,尽管购房合同中均有条款约定逾期交房的赔偿方式,但开发商一旦逾期交房,往往以各种借口对消费者不作赔偿或少作赔偿。

  3.签订合同不平等。消费者一旦看中某楼房,开发商往往利用强势地位要消费者先交付订金或定金再签合同,但在审签合同时,消费者如发现由开发商准备好的合同(特别是其中的《补充协议》部分)的条款不合理、有失公平,要求终止签约并退还订(定)金时,开发商则以种种理由拒绝,从而迫使消费者或者接受其不平等的协议,或者被没收订(定)金。

  4.房屋面积“缩水”或“膨胀”。实际交付使用面积与合同标称面积不符,或合同标称面积与房产证标称面积不符,从而产生“缩水”房或“膨胀”房,还有房屋结构不合理,且部分开发商不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及合同上的相关约定作出处理。

  5.房产证迟迟不办理。部分开发商因存在违规行为,致使消费者购房多年仍拿不到房产证,给购房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6.虚假宣传,隐瞒真实信息。开发商在宣传册或广告中虚构小区环境,将小区环境描绘得很美好,或者声称豪华级装修,或把样板房装修得富丽堂皇,实际交付的房子却与样板房相去甚远。更有开发商将房龄信息、已列入政府规划的道路以及其他建筑规划予以隐瞒,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7.强加交房条件。把缴纳管道燃气费、物业费、维修费等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

  对此,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围绕200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年主题“消费与环境”,今年将采取强有力的对策进一步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强化对房地产交易的监管力度:

  一、实行房地产企业信用通报制度。对房地产企业实行信用分类,及时将其行为录入“警示记录系统”,并定期组织召集房地产各类经营主体召开通报会议,对多次被投诉举报的企业提出警告,并公布不良信用和违法经营房地产企业的“黑名单”。

  二、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服务网络的作用,把调解房地产消费纠纷与查处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行为相结合,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以新闻媒体为平台,邀请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对房地产企业经营情况的监督。消费者遇到房地产消费问题时,可拨打投诉电话12315或5518439。

  工商部门将通过实行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提高房地产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品牌形象,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编辑:马骎作者: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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