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广州力争三年布下“安全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4: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近八十家企业上半年先试点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今年上半年将在78家企业开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昨日同时下发了《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这份《意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推广和完善本单位各级负责人年薪或奖金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挂钩制度。

  《意见》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按照《广东省高危行业的安全费用管理办法》,每年,非煤矿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3%提取;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生产、储存、运输企业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总额的2%提取;交通运输、电力、冶金企业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总额的1%提取;建筑施工企业按不低于当年工程结算价的1%提取。

  《意见》同时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领域企业,依法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生产经营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意见》进一步抬高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门槛。按照《意见》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截止期限是2005年底,生产企业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经营企业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没有提出申请及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则依法予以关闭。(李青黄亮云)

  (夏天/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