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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私家车数量增加 汽车消费投诉“高烧”不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8:51 青岛新闻网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加,汽车消费投诉“高烧”不退。日前,记者从济南市消协了解到,由于缺乏“三包”等相应配套法规,市场管理不完善,消费者汽车维权遭遇质量、售后服务、维修检测等多项难题。

  济南市消协秘书长都明基介绍,汽车消费投诉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产品质量不尽如人意,有些车辆购买不长时间就出现转向、制动系统、发动机等故障和门窗开关失灵等问题。

  二是商家服务欠缺。个别汽车销售商不重视售后服务,遇到纠纷时,往往采取推拖的手段。

  三是假冒配件屡禁不止。个别汽车修理厂家设备差、维修人员资质低,不能正常修车或多次修理仍不能排除故障;在修理过程中,甚至使用劣质或假冒零配件。

  四是车内污染。济南市消协曾组织对消费者购买的12辆新车进行跟踪检测,结果是驾驶室内的环保指标几乎均不达标。

  然而消协在处理汽车投诉时,却发现这类纠纷很不好处理。都明基说,问题的难点主要是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依据。一位消费者购买了某品牌的轿车,多次检测都发现发动机缺少机油,但原因无法确定,经销商提出打开发动机检查,消费者提出,可以打开,如果修不好,必须换车或者退车。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投诉到消协,由于缺少“三包”规定和相应的法规,消协无法作出退换货或者赔偿的裁决,问题至今搁置。

  由于消费者大多缺乏汽车专业知识,当发现问题与经销商和厂家交涉时,基本处于弱势地位,个别经营者有意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规避更换、维修、退货责任,把质量问题归责于车主的使用不当、路面原因等,用户对此颇有怨言。

  汽车维修更是令消费者头疼。一般送修时,检测结果都是维修机构单方意见,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缺乏维权证据,难以举证。

  记者了解到,国外的车主利益保护相当完善,《欧洲时报》一位记者通过网络告诉记者,在法国,规定的时间内,消费者对汽车不满意可以退换;如果有安全隐患,可以把经销商和厂家告上法院;汽车本身出了问题,除了消协,出面解决问题的往往是保险公司。

  都明基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一要选准营销机构,要到品牌专卖店购车,以便车辆的质量、维修和售后服务有较可靠的保障;二要选择产销量大的车型,产销量大不仅代表着车型的成熟和质量的稳定,还有相对廉价的配件和更方便的维修服务;三要注意选择维修厂家,尽量到4S店进行维修保养,假如到一些小厂进行维修保养,一定要注意查验其技术力量、配件质量和收费标准,事前可签订书面维修合同。

  记者采访汽车销售机构和厂家、消费者时,各方一致的观点是呼吁国家尽快出台汽车“三包”规定。消费者还强烈要求,政府机构应强化对汽车维修机构的监管,净化维修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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