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受贿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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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20:46 北方新报 | |||||||||
江西省南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关振溪因受贿,日前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法院查明,1996~2003年,关振溪在担任南康市教育局局长期间,收受建筑承包商陈某、校服厂承包商蔡某贿赂款共计26.5万元;收受南康市新华书店教材回扣共计2.3万元;收受所属中(小)学校长、教师黄某等11人1000~6000元不等的贿赂款,为黄某等人办理了提拔、调动工作。关振溪受贿金额总额达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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