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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意外死亡赔付至少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0:21 大连晚报

  建筑业农民工意外伤害死亡赔付6万元的标准将突破;目前,提高赔付标准的调研工作已经结束

  农民工意外死亡赔付至少20万

  ■通讯员刘铁男实习生刘畅首席记者张晓昭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我市从1999年开始执行的建筑业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金额有望提高,死亡赔付6万元的标准将被大幅突破。加上施工单位等责任单位的赔付,赔付总额不低于20万元。

  我市从1999年开始强制性地为建筑业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此险种主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办理。根据保险合同,建筑业农民工发生意外伤害,按现行标准将得到2万元以内附加医疗费的赔付,造成死亡将得到6万元赔付。

  今年年初,在市建委召开的征求农民工意见讨论会上,农民工代表提出了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偏低的问题,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有关提高赔付标准的调研工作已经结束,新方案提出了几种赔付标准,较原标准都有大幅度提高,但参保费额度不变。按照新标准,在施工场所和场外临时设施由于意外事故或所在单位指派临时人从事与该建设工程相关的工作而受意外伤害,以及乘坐交通车,在上下班时因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身体伤残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将得到赔付,其中死亡的赔付标准将有大幅度提高。

  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张军说,新标准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促使企业由过去的事后被动理赔,变为事前的主动预防。根据规定,保险机构将发挥防灾防损功能,通过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包括提出施工现场风险评估报告、提供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安全培训、防灾防险设备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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