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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贫困精神病患者可免费领取药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1:4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据《新华日报》报道,3月12日,记者从扬州市残联获悉,按照新出台的《扬州市贫困精神病患者药品救助实施办法》,扬州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每年将可免费获得不低于365元的救助药品。

  《实施办法》规定,凡扬州市常住户口,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未领取农村救济金,非住院治疗且持有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每年可
获得不低于365元的精神病治疗药品。受助精神病患者在监护人陪同下到定点医疗机构凭《医疗救助卡》免挂号费,由精神科专业医生根据患者病况选择救助药品用药,全年至少处方4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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