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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一身假货法庭打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2:20 新闻晨报

  □记者毛懿

  晨报讯每年“3·15”前后可能是消费者打假最活跃的时期。昨天,阎先生因购买的4条牛仔裤产地不明,将某知名百货公司告上法庭。这是今年一个月内,阎先生第二次与商家叫阵。此前,阎先生因购买的4顶帽子产地标识不明,将品牌折扣店Foxtown告上法庭。阎先生说,他和上海许多商家的律师都成了老对手,但他一再否认自己是职业打假人。

  一身假货出庭打假

  阎先生昨天出庭的打扮算是别有用心:一身鲜红的法拉利赛车服煞是惹眼,衣服是在某商场购买的假货,裤子也是某名牌的瑕疵品。他说,假货多得已经到了让人不得不用的地步。

  2005年7月,阎先生在某知名百货公司购买了4条品牌牛仔裤,售价一共是4360元,裤子的挂牌标识上注明其产地为意大利。后来阎先生发现裤腰标识的产地却是突尼斯。对此,阎先生认为百货公司构成欺诈,要求对方退一赔一。

  一审法院认为,百货公司将标识牌挂错,属于刻意误导消费者。而百货公司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阎先生并非是普通消费者,于是支持了阎先生的诉请。

  昨天庭审之中,百货公司再次对阎先生的消费者身份提出质疑。由于双方调解不成,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否认自己是职业打假人

  近日,上海市一中院接连接到3起由阎先生起诉的类似案件。记者从各方了解到,在阎先生此前经历的法院判决中,有的法院支持了他退一赔一的诉请,而有的法院则认定他不是普通消费者,驳回了其诉请。

  记者昨天采访了阎先生:“你会不会因打假频率太高,被法院认定为是职业打假人?”阎先生说,他从不担心这一点。“打假官司多,证明现在假货太多。法院不能因为我诉讼太多,就认定我以此为职业谋生。”但他又称自己打假10年至今,只在上海杨浦法院输了一场官司,他认为当时是因为证据没有搜集完整,和他是不是普通消费者无关。

  阎先生自称在上海各大商场打假早已小有名气,有几家超市甚至在店长办公室挂出了他的照片。

  打假引来合作者

  阎先生告诉记者,在出庭之前,他还去逛了逛街,结果在一家超市冷藏柜台里发现了3箱已过保质期的冰淇淋,遂将之买下并拍下照片,同时摄像作证据使用。

  阎先生的打假行动还引来了合作者。昨天,来自北京在食品领域打假的梁先生同样身穿一身法拉利赛车服坐在旁听席中。他告诉记者,此次来上海,主要是协助阎先生做一些维权的具体事务。至于涉及哪些方面,他笑而不答。

  ■相关链接

  上海法院不支持知假买假

  2004年3月1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规定表示,经营者对“知假买假”或者“诱假买假”的消费者不构成欺诈,不适用“退一赔一”条款。上海市高院认为,欺诈行为的构成,除有经营者的欺诈故意外,还要求经营者的欺诈与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经营者如果无法证明消费者存在“知假买假”或者“诱假买假”的行为,则应当认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构成欺诈,适用“退一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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