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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店主低薪雇佣童工 两个孩子被救出“火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3:0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王磊)俩十三四岁的孩子每天从事体力劳动16个小时,月工资还不到100元,近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警方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将这两个孩子救出了“火坑”,并当场处罚了违规雇佣童工的个体经营者。

  3月5日,山海关公安分局路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市场内一家面食店里有两名男孩正在吃力地揉面,男孩稚气未脱,看上去也就十来岁,民警怀疑店主雇佣童工,
于是和山海关劳动监察部门取得联系。执法人员随后来到现场,并在民警的配合下将事情了解清楚:俩男孩分别为13、14岁,店主是一名姓李的中年妇女,都来自山西省。2004年底,李某利用老乡的关系将孩子从山西老家带到了关城,并雇佣他们在其店内打工,虽然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6个小时,但每年孩子的家人却只能一次性得到1000元的工资。

  通过批评教育,李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对李某处以2万元的罚款,同时责成李某通知孩子的家长过秦将他们接走。3月8日,两名男孩的家人到达山海关,特意向路南派出所民警表达了感激之情,并惭愧地表示自己因贪图利益而让孩子早早地辍学打工,不料孩子竟然在“老乡”手下遭这么大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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