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贪图不义之财谎称艾滋病持针管抢劫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8:45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然实习生马容张磊)被告人宋某穷凶极恶,为贪图不义之财,竟然伙同他人以感染艾滋病为由,持针管威胁车主何女士就范,劫得赃款2万余元。昨天,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终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宋某,26岁,初中文化,无职业。经查,2005年6月1日12点左右,被告人宋某伙同张某(在逃)窜至和平区君悦大厦存车处,将与张某相识并欲驾车外出的被害人何女
士拦截后,二人先后进入车内。张某自称长期吸毒,感染有艾滋病,并掏出针管威胁何女士:“不掏钱,让你染上艾滋病!”随后,二人从何女士身上强行搜出2000元现金和银行卡一张。何女士又被迫来到南开区某银行,取出卡中人民币2万元,被张某、宋某二人抢走。二人逃逸后将赃款私分。经被害人何女士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负案在逃2个多月的被告人宋某,最终被抓获归案。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