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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 一青年发恐吓短信讨债被行政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34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电(刘洪彬、卢海鹏)因担心别人借了钱不还,就用不同的手机号多次发短信恐吓。近日,乐亭县一青年男子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

  “如果想在人世间活下去,就要还钱,否则,就杀全家!”3月1日、2日,乐亭县的刘先生相继收到这样的手机恐吓短信,而且全是陌生的号码。“我到底得罪谁了?”对此,
刘先生一家人几天下来寝食难安。6日下午,刘先生向唐山公安边防支队大清河边防派出所报警。经调查,民警发现该县青年小卫(化名)是恐吓短信的发送者,经依法对其传唤讯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小卫承认了违法事实。原来,小卫的亲戚张女士借给刘先生6000元,因担心要不回来,又没写借条无法讨账,张女士便求助于小卫。小卫就想发送几条恐吓短信,迫使刘尽快还钱。为此,小卫还借来两个身份证,办理了3个手机号,在不同时间多次发出恐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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