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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北京路628号办理水价优惠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40 云南日报

  每月用水不超过6吨 低保户可享受老价格

  别忘带上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优惠证和身份证

  针对低保户的实际困难,昆明市推出了优惠待遇,从今天起,昆明市内的低保户可以到自来水营业服务大厅的“低保接待”窗口登记备案。之后,低保自来水用户就可以按照
政府规定享受优惠的自来水价了。

  今年1月1日昆明市主城区城市供排水价格做了新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从原来的1.8元/立方米上涨到2.8元/立方米,其中“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实行优惠扶持政策。低保特困家庭每月每户6立方米以内的水量按原价执行(即:1.8元/立方米)”,也就是说,低保户只要每月用水不超过6立方米都将按老水价来收费。但是,目前昆明的低保自来水用户包括一户一表和未改表出户两种情况,由于未改表出户的用户每月所用水量并不能清晰算出来,很难按照规定进行优惠,所以自来水集团至今才想出办理登记备案的操作办法。

  昨日,记者在自来水营业服务大厅内见到了专门为低保户交水费而设置的“低保接待”窗口。目前该窗口已经接待了近400户低保户的备案。据介绍,一户一表的低保户只要带上《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昆明市特困职工优惠证》,以及居民身份证就可以到该窗口登记备案,此后再用跟普通市民一样的方法交纳每月水费就行了;而未改表出户的低保户则是先跟随单元或单位按普通价格交纳水费,之后再带上以上证件和上月水费发票到窗口来,工作人员就会将按照优惠价格结算后多收的水费退还给用户。

  由于该规定是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所以低保户们可以在备案后按照优惠政策结算过去两个月的水费。另外,低保户们最好每半年就去重新备案一次。营业所营业服务大厅地址在北京路628号,有疑问的市民可以拨打电话“3165645”询问。

  本报记者陈 洁(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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