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警方首封“黑”网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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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41 新文化报 | |||||||||
《治安管理法》颁布前,只能由工商部门查封 本报吉林讯(记者 碧霄 吕金辉) 因为没有任何手续,3月9日,吉林市龙潭区3家黑网吧被查封,这是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实施以来,吉林市警方处理的首起网络案件。
3月9日,吉林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监察管理科接到举报:龙潭区有3家网吧无照经营,民警迅速赶到对3名业户王某、吴某、付某处以10天和5天治安拘留和罚款500元的处罚。据介绍,以往对于“黑”网吧处理只能由工商部门查封,新法规则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和罚款的处罚。相关新闻 网吧不许跟学校太“亲密” 本报讯(记者 樊亮) 昨日14时,当长春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带着十余名记者驱车赶到“金凤凰网络e站”门口时发现,这家违规经营的网吧门上已贴上“出兑”二字,这家刚开业五天的网吧没等到文化主管部门再次登门,就关门了,谁让它和学校太“亲密”——距离不足200米,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执法人员在下发停业整改通知单后,没收了网吧的电脑主机。(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