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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定金难索回 不看现房就订购 建议:买房慎签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43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何健华)买房本来是一件大事,可有些市民还没有考虑清楚,一冲动就交了定金,等到后悔时才幡然大悟,但已支付的定金却很难拿回。连日来,几位有类似购房经历的市民拨打本报热线诉说自己的遭遇。

  无奈 交了定金难索回

  家住南宁市衡阳路的黄先生一家五口住在60多平方米的旧房子,于是黄先生萌发了买房的念头。10多天前,他和爱人到国际会展中心一楼盘看房,看到该楼盘人文环境不错,夫妻俩很是心动,当时考虑到买房首付9万多元,月供两千多,似乎还能承担。2月24日下午3时,夫妻俩到售楼处交了1万元定金,签定了认购书。签字后,夫妻俩感觉心里压了一块大石头,于是在售楼处仔细计算了今后每个月的开支,这一算,吓了他们一跳,供房费用再加家人的生活费,一个月要开支四五千元。

  想到这些,夫妻俩觉得买房后生活压力太大,于是便对售楼小姐说明困难,希望能退回定金,他们认为认购书刚签了10多分钟,而且他们又没有离开售楼部,现在反悔,应该可以退钱。然而,售楼小姐告诉他们,认购书一签字,就产生了法律效益,如果违约,按照认购书上面的条款,是不能退回定金的。

  后悔 不看现房冲动定购

  去年4月24日,胡先生和爱人在看图纸时相中了某楼盘一套房子。下班后,他想看现房,但售楼小姐称,只有当天有优惠打折活动,胡先生一时冲动就签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并支付了1万元购房定金。因为当时售楼小姐对他说,如果有什么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并说如果他贷不了款付首期,也可以退回他的定金。27日,胡先生参观了同一楼盘的另一位购房者的房子,这套房子和胡先生所选购的房子大小、朝向是一样的。参观完后,胡先生马上后悔了,觉得房间设计太窄,周围居住环境也不太理想。当天,胡先生找到那位售楼小姐,想退掉房子要回定金。但售楼小姐告诉他,不能退房,只可以换房。5月7日,心有不甘的胡先生找到售楼部一位主管,得到的答复和售楼小姐所说的一样。

  记者和这家公司售楼部主管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公司出售的是现房,胡先生不看房子就签协议,责任由他自己负。

  建议 买房慎签认购书

  针对上述典型例子,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何民说,根据人民银行的文件要求,购房者的月供额不应超过全年平均月均收入的50%,目前市场上各种类型的房屋很多,作为购房人一定要清楚自身的收入情况和消费层次,列出一份详细的收支清单,以及一些能预料的预支费用,不能凭一时冲动而购房,以免给自己今后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中司律师事务所的唐忠兴律师则建议市民买房时慎签认购书。他说,买房第一步是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并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购房者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定金该如何返还,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此外,还需提防面积欺诈,在合同中一定要详细,尤其要避免因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误差过大给购房者所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编辑:马骎作者:何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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