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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维权:做明白的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0:17 锦州日报

  多年来,消费维权一词可谓人人皆知,但由于一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消费时不理性,维权时又不能有理、有据、有节地解决争议,使良好和谐的消费环境屡屡被打破。如何理性消费,理智维权,做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3·15来临之际,工商部门结合多年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消费纠纷工作中的大量实践,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

  消费维权要有凭证

  典型案例:

  消费者王女士在一理发店做油护理,十多天后,感觉脸有些痒,像针刺一般,而且越来越严重,脸肿得大了近一圈,眼睛细到一条缝看不清东西。于是,王女士来到凌河工商分局投诉。由于没有法定凭证,工商维权人员在调查时,理发店经营者又否认王女士是在他们店做的油。因此,王女士只好自吞苦果。

  工商部门提醒:

  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没有及时让经营者开据发票或有效凭证,如果出现问题后再找经营者开发票非常困难。所以,工商部门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或有效的凭证,并要保存好这些单据。

  当心购物发票有陷阱

  典型案例:

  凌河工商分局接到过这样的投诉:消费者李某准备在新居内安装一台某品牌燃气灶,为了售后服务有保障,还特意到一家大商场购的货。当时他看到柜台上方的宣传牌是“××燃具”字样,而且营业员称,他们出售的燃气灶是××燃具的分公司生产的,于是,便买下了一台。在回家安装时,李某的朋友发现,这台燃气灶与正宗的××牌燃气灶不同。李某通过查询,发现自己买的燃气灶并不是想要买的品牌产品,两者的英文字母只有前三个字母是相当的。李某找出购物发票一看,商品名称处填写的是一长串字母,而不是汉字“××”。

  工商部门提醒:

  消费者在经营者出具发票时一定要睁大眼睛,看经营者出具的发票是否清楚明白地写清商品名称、品牌、价格、数量和产地等重要信息,并当场核对是否与所购商品一致。如果购买打折商品时,还要让商家注明打折的原因。

  “三包”维修记录要填全

  典型案例:

  居住在牡丹里的消费者胡先生于2004年1月14日,购买了一台彩电。去年8月8日,彩电突然出现了故障,售后服务部门维修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把电视修好。可消费者仅使用了20多天,电视机又出现了毛病,于是消费者又报修。修好后,用了没几天又出现了第一次的毛病。在几次维修中,商家均没有给胡先生出具维修记录。当胡先生按照国家“三包”的有关规定,找经营者换货或退货时,经营者要求胡先生出据维修记录,但胡先生却拿不出。所幸的是,经工商人员沟通,最后,售后维修部门为胡先生补写了维修记录。

  工商部门提醒:

  实行“三包”的商品出了问题,在维修中,消费者务必要让维修人员填写好维修的是什么部位、出现的是什么问题、维修时间等。否则一旦出现纠纷,对消费者是十分不利的。

  不要轻信上门推销

  典型案例:

  去年12月21日,四位消费者来到凌河工商分局联名投诉某通讯公司。据称,前不久,经上门办理长途电话卡的业务员推荐,四人一齐购买了合计1800元的长途电话卡后,却一直打不通电话。凌河工商分局受理此案后,通过详细调查发现,原来是经办人携款逃跑,通讯公司因没有收到这笔款项,没给消费者开通长途电话业务。经过工商维权人员的再三沟通,最后,通讯公司全额退回了消费者1800元钱。

  工商部门提醒:

  上门服务虽然方便了群众,但其危害是经营者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出了问题往往找不到人。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对上门推销的商品一定要三思而后买。

  提前消费时别“冲动”

  典型案例:

  张女士在某美容院做美容时,在美容小姐的推荐下预交了9988元购买了一张美容铂金卡,同时获赠了价值9988元的美容护肤品。去年6月份,张女士因为搬家提出退回剩余预付款的返卡要求,结果被美容院严词拒绝。最后,在工商维权人员多次说服调解下,美容院才勉强退回张女士4200元钱。

  工商部门提醒:

  在选择提前消费前,一定要考虑好后再交钱。在交款前,还要对经营者的一些基本情况,如有没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等要有所了解,以免日后吃亏上当。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典型案例:

  2005年6月30日,凌海市某村消费者张某等三人到凌河工商分局联名投诉某美容学校,称该校为了教学的需要,让中间人下乡找几个人,然后让学员为她们免费做文唇、文眼线的美容。在美容人员一再保证不会出现问题后,三人接受了免费美容。结果,三人都遭受了“毁容”之痛。经过工商部门调解,美容院才承担了责任。

  工商部门提醒:

  爱占便宜是许多人都有的心理,因此,一些人便抓住了人们的这种弱点,设下了美丽的陷阱,就等你往里跳。工商人员提醒人们,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更不会白白掉馅饼。

  维权时不能漫天要价

  典型案例:

  消费者季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某品牌奶油面包,从所夹的奶油中发现了一只苍蝇。于是,消费者先找到厂家,称如不给赔偿2000元钱,就找新闻单位曝光。厂家派人与消费者沟通后,因赔偿数额太大没有达成赔偿协议。

  工商部门提醒:

  消费过程中权益受损,如果消费者不能摆正自己的心态,提出太离谱或过分的要求,不但不利于自身权益的维护,反而会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因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维权时一定要合情维权,不能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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