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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元“卡”住房屋设施维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0:20 江南晚报

  本报讯“为了让房管所修根水管,一个多月时间前后跑了几个地方,实在没有办法,才找到消委会,希望你们能帮我想想办法。”日前,在市消委会,记者遇到了满脸无奈的商先生。

  商先生在中南新村120号有一套房子,目前出租给别人居住。1个多月前,商发现连到屋顶的下水管道已经断裂,屋顶积水直接渗到了建筑外墙上。他联系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
理的中桥房管所。可给的答复却让商先生很不满意:水管断裂涉及到的6户居民,先把36元/年、户的物业管理费交齐后,房管所才会找人来修。他向记者表示,像中南新村这样的老新村,以前根本就没有物业管理单位,近年来虽然说也实行了物业管理,但是居民们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所以很多居民就没有交过物业管理费,也没有人上门催缴过,现在公共设施坏了需要房管所出面维修,却来收钱,感觉很没道理。由于双方僵持不下,商先生先后向信访办、房管局进行了投诉,可是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记者随后联系了中桥房管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确有此事,而且房管所的态度很明确,业主还是要先交36元钱。那么,市房管局又是什么态度呢?

  房管局房屋维修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先生的投诉中心已经受理,中心建议双方经过协商,业主把钱交上,房管所负责修理。对于其中的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不少房管所正在或者已经进行了改制,和物业管理公司差不多,不可能贴钱帮业主维修。老新村居民几年不交物业管理费是常有的事,业主不交物管费,物管不提供服务,已经形成恶性循环。

  针对商先生的情况,消协工作人员表示,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的做法不大妥当,万一房管所告业主不交物管费,业主会很被动,还是应该先把物业管理费交上,如果到时房管所还不负责修理,再投诉的话,业主完全站得住脚。(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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