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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现场拒绝导师“保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2:41 新闻晚报

  晚报讯 这几天,一想到5月份就要递交毕业论文,博士研究生小顾心里就有点“抖豁豁”。让她担忧的倒不是论文本身,而是今年系里即将推行的“导师回避制”。从今年6月开始,小顾所在的华东师大中文系将在全校率先尝试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学位答辩制度:答辩开始阶段,在向答辩委员会介绍所指导应届生的情况后,导师必须退场,不再参加答辩、讨论和答辩决议的拟定。

  “在以往的答辩会上,导师是可以在场旁听‘保驾’的,有的导师还会在学生回答问题较为吃力的时候为他们点拨几句,把答辩现场的氛围搞得很不严肃。”华东师大中文系主任陈大康告诉记者,这样的现状在全国多所高校普遍存在,弊端不仅仅如此,答辩委员都是答辩者导师的同行,甚至朋友,如果提出尖锐的问题,让答辩者难以回答,这往往会让答辩者导师的脸上无光。因此,常常是打几个哈哈,问几道不痛不痒的问题,答辩委员、导师、答辩者三方皆大欢喜走过场……这样不利于学术公正的“怪现状”就很有可能发生、存在。

  “新答辩方式保证了类似这样的现象不会发生。出台新方式的目的是保证答辩质量,提高论文水准。今后,拿学位就得全靠真才实学,态度不认真的同学写的论文风险就会大大增加。”陈大康主任告诉记者,每年此时,不少研究生将大量精力和时间花在求职上,对于论文则抱着“糊差事”的态度,虽然就业压力是不争的现实,但学生的本业毕竟是学习。前不久,中文系面向全体研究生公布了改革决议后,有几名同学随即找到导师,主动要求将自己的答辩时间向后推迟半年,原因就是他们自知论文质量不够,没有导师“护航”,对通过答辩心里实在没底。

  华东师大研究生院学位办主任白勇告诉记者,新答辩方式是大势所趋。此前北京大学中文系和中国人民大学等已经推行导师回避制,在国内其他不少高校也一直有这样的呼声,如果中文系试点顺利,华东师大将在全校范围内推行这一改革成果。

  【专家观点】是进步也是不得已为之

  学校推行“导师回避”的目的在于保证答辩的公正性,目前情况下是一种进步。但高校问题专家熊丙奇认为,无论是实行“导师回避制”,还是扩大现行论文“盲审”机制的抽查范围,都是在我国高校导师信誉下滑、学术诚信缺失的现实面前“不得已的作为”。“我国高校的学术公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他告诉记者,在国外很多高校,博士生答辩时,导师往往邀请三四名同行的专家,以及一名作为公证人的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就可以开始进行答辩,因为有学术诚信作保证,导师对学生的学位具有最终决定权。作者:□记者 李征 制图邬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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