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放爆竹 赔了一千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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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3:1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晚8点左右,南京栖霞区万寿附近有人在马路上燃放爆竹,结果将一辆行驶中的小轿车前挡风玻璃炸碎,后经过民警的调解,燃放者最终赔偿了1400元钱。据目击者刘某介绍,当时她正骑车路过万寿附近一家酒楼,看见几名男子在马路边点燃起爆竹来,她吓得赶紧停车等候。正在此时,一辆尼桑轿车行驶而过,其中一根爆竹不偏不巧炸到了挡风玻璃上。刘某听到“砰”地一声巨响,她仔细一看,挡风玻璃已经破碎。司机停车后与几名燃放者发生了争执,他要求赔偿3000元钱,可对方毫不理会。派出所民警接报赶到现场后进行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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