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宝马事件”当事人道歉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3:59 海峡网-厦门晚报

  女司机已被单位停职,她驾驶的宝马车是借的,父母均为普通教师

  本报讯 (记者 蒋怡丹) 曾经引起市民强烈反响的“宝马车事件”,昨日有了新的结果:当时投诉交警“不文明执法”的当事人林先生,在其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向警方道歉,驾驶宝马车的许小姐已被所在单位停职处理。

  “肇事”的那辆宝马轿车很无辜,是当事人向别人借来的。据记者从警方督察部门了解到,当天许小姐在现场曾声称的那个“交警领导”的电话,其实是打给自己男友的;而备受群众争议的那句“这事最好别让我们的父母知道,否则你们民警将大祸临头”,其背景也与群众的猜测相差甚远,事实上当事人的父母均为普通教师。

  从调查证实的事情经过来看,当天发生的事实与郑警官在本报《我要说》中的说法一致。当天警方接到林先生的投诉后,即派出督察警官调查,林先生声称此事已向新闻媒体投诉,并准备上网张贴让群众评议。督察民警调查后认为,当时处理此事的陈警官在许小姐说“你要知道开这种车都是什么人”时,回了一句“开宝马车有什么了不起”,执法态度不够文明,因此决定让民警先向当事人道歉。在陈警官当场向许小姐表示歉意后,对方要求他一定要说自己“执法不文明且态度粗暴,对不起”,民警表示这一说法不是事实,不能接受,林先生和许小姐即愤而离去。

  事发后,双方通过本报热线将此事公开,引起社会关注。许小姐所在单位相关领导马上与警方联系,陪同许小姐到思明交警大队向民警道歉,并做出让许小姐停职的处理决定。昨日下午,林先生也与其所在单位领导一起到督察处,其单位领导向民警道歉,同时表示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