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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殴打他人拘留或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0:00 新京报

  前言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3月1日施行,新法与已实施了19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较,有何区别?即日起,本报推出“图解治安法”栏目,普及新治安法的新内容。市民若有疑问,可拨63190000,本报将联系相关部门作答。

  

轻度殴打他人拘留或罚款

  漫画/叶绿

  案例3月2日晚,一名醉酒男子在地铁里殴打市民。警方根据地铁录像,按照新治安法对其作拘留5天的处罚。

  醉酒男子今年41岁,姓李。据地铁录像显示,事发当晚,李某同朋友喝酒后坐上了复兴门站开往南礼士路的列车。在车上,李某将头靠向了身旁的年轻女孩。女孩的男友董某在质问李时,被李打伤。当列车在南礼士路停靠后,李某因继续追打董某被警方带走。经法医鉴定,董某为轻微伤。由于醉酒,警方直到次日凌晨才为李某做了笔录。根据新法规定,3日下午4时,警方对李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

  解读按照旧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殴打他人者,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对殴打他人的处罚,新法分得更细,处罚也区分得更具体。

  本报记者吕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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