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 每月网上要刷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7:1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刘燕俞刚)西安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对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制订了新规定,除涉密外,今后,西安市政府的四类行政公文将通过一些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向公众公开,每月20日前进行更新。 通知规定,除涉密外,“市政府令”类文件、“市政发”类文件、“市政办发”类文件,以及“市政函”类文件,都应予以公开。每月20日前,西安市政府将此前从市政府办
通知还规定,今后,凡涉及西安市政府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市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有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发生在西安市范围内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都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