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交赃被打 小偷昏迷至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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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8:13 汉网 | |||||||||
晨报讯(记者朱滨 通讯员 许丽薇 陈玖红 实习生黄茉莉)小偷在公汽上“出手”被发现,因未交出已转移走的背包,被失主打成重伤,至今未醒。昨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失主李某等3人,被江汉区检察院批捕。 1月23日是李某与未婚妻领结婚证的好日子。办完结婚手续,李某夫妇在大舅子任某(汉口火车站附近某广场保安队长)的陪同下,准备到朋友家庆祝。
三人挤上一辆10路公汽后,李妻突然惊叫“包不见了”。这时,公汽里有乘客喊“抓住了一个小偷”,3人立即上前查看。气愤之下,众人一起打了小偷几下,要求小偷还包。无处可逃的小偷求饶说:“包已经不在身上了。” 任某当即打电话给几名下属保安,让他们在公汽终点站守候。李某也约了表哥陈某到该处碰头。李某夫妇与任某商定:下车后先揍小偷一顿,让他交出包来,如果不交就报警。 车到终点站,早已等候在此的几名保安及陈某一拥而上,对小偷拳打脚踢,直到小偷不省人事,众人方觉得“不对劲”,忙打“110”报警。 经抢救,小偷终于保住了性命,但至今仍未苏醒,经鉴定,小偷伤情为重伤。 警方查明,直接参与打人、出手最重的有李某、陈某和保安刘某,遂将此案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3人。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等虽为讨回自己丢失的财物,但采取暴力手段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决定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称,目前,李某3人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莽撞,均后悔不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