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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竟当"神效眼药"卖 消费者怒向药店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0:4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患有老年白内障眼疾的南京市民鲍女士一天偶然看广告得知,用滴眼液可彻底治愈白内障眼疾,一直认为只能通过手术治疗该病的鲍女士异常惊喜,对产品宣称的“奇特疗效”深信不疑。但当她用药三个疗程后,发现不仅未见效,其眼部还出现负面效果。之后消费者通过卫生部门检验又意外得知,所谓的神奇眼药竟是消毒产品!多次找药房索赔未果后,鲍某以个人消费权益受损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药店退赔货款、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10万余元。

  昨日下午,南京玄武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鲍女士家人以原告代理人身份在庭上陈述,2003年7月的一天,鲍女士看到一眼药广告称,“‘雪冬草滴液’能彻底治愈白内障,打破治疗白内障需要动刀流血的历史”,这让一直认为只有通过手术治愈眼疾的鲍女士兴奋不已。当月30日,鲍女士来到南京中央路出售该眼药的一家药店,该店工作人员告知她,该眼药按照三个月用量起售,每盒(20毫升)售价248元,由于产品正处促销活动期,顾客还享受“买2送1”优惠。鲍女士当即付了496元买了一疗程药,拿回家一滴,只觉得眼部一阵灼痛,她以为是药品起效的缘故,起先未在意,一疗程用完后却感觉无任何起色,但怀着对该眼药奇特疗效的信任又来到药店,药点销售人员也继续“鼓励”她,“你是老年重度白内障患者,疗程一般需要9-12个月才能治愈”,还提出按照“优惠价”从每盒248元的价格降至每盒150元,鲍女士又花900元买回两个疗程的眼药。

  坚持用药至2004年开春,鲍女士觉得视力没有任何好转,原先滋润的眼部还因长期滴药变得干涩难忍。她随即找药店要求退货,店员却称“药品出售概不退赔”。无奈,鲍女士及家人又向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投诉,2005年11月,市卫生监督所出具了检验文件,令鲍女士一家吃惊的是,“药店出售的‘雪冬草滴液’为消毒产品,给白内障眼疾患者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鲍女士对药店“明知故卖”、愚弄消费者乃至损坏其消费权益的行为感到很愤怒。

  昨日庭审开始不久,被告因故未经法庭许可就擅自退庭了。法庭审理认为,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药店销售的雪冬草滴液为消毒产品,而该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上标注有“本品功能:消除白内障、明目退翳”,药店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的规定。被告的行为属欺诈消费者行为,应退还购药款。由此一审判决南京志信堂药店退还鲍某1396元购药费,再赔偿其1396元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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