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政府为居民解困实施“民心工程”,住户却将卫生间生活间统统出租塘南路29间“破墙店”被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5:01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朱英杰报道昨天上午8时30分,南长区城管局依法对塘南路沿街的29户“破墙店”强行封堵。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东家”为了高额租金,连卫生间、生活间都租了出去,而这些生活基本设施,还是去年政府在老新村改造时为居民办的“民心工程”。

  被出租的房子从塘南路24号至79号共29户。据了解,24号1楼共有4户人家,现在3家都破墙做起了生意,墙体破损后对整幢大楼构成安全隐患。据了解,塘南新村是去年实施老
新村改造的居民区。在改造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考虑到原来的户室太小,没有卫生间、生活间,就为每户平均增加了8平方米的房子,用作卫生间、生活间。自去年9月份新村改造完成后,许多居民就开始将卫生间、生活间出租。据附近居民透露,有的月租金达1200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破墙损坏的许多墙体为房屋承重墙,而许多租房经营的业主竟有执照。据了解,2003年下半年,无锡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和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城市容貌管理的通告》,重申“市区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居民住宅(新村)等处进行乱搭建以及破坏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的活动,擅自破墙、扩门(窗)或改变使用性质。”但从市城管局了解到,“破墙开店”并未得到有效控制,有的“破墙店”居然办到了营业执照。

  有关人士表示,有关部门和市民发现擅自破墙开店现象要及时劝阻并与执法部门联系,做到预防在先。城管部门要加强片区日常执法工作,减少执法漏洞。同时,城管、规划、房管、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尤其是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审批经营项目时,应及时查验经营场地使用性质的合法有效证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