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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瑛上庭“黑白分明” 物业不愿调解要求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大家都知道秋菊为了那么点小事还打官司,为的就是讨个说法。我今天要的也就是这个理!”昨天上午在市二中院,著名歌唱家朱明瑛因拖欠物业费再次走上法庭。她拿着写满对物业不满内容的三大页纸,向法官陈述自己的观点。

  

朱明瑛上庭“黑白分明”物业不愿调解要求维持原判

  整个庭审,朱明瑛都很激动。

  朱明瑛穿衣“黑白分明”

  因为拖欠2万多元的物业费,朱明瑛在去年被建国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她败诉后,她提出上诉。朱明瑛称,不是故意拖欠,也不是没钱去交,而是物业公司的身份不合法,提供的服务也让人不满。她已经把物业费交给他们的大业主管理了,只要来了合法的物业公司,就立即交费。“不仅我不交,小区一半以上的业主都不愿意交给他们!”整个庭审,朱明瑛都很激动,声音洪亮,打着手势,并多次要求主动发言。

  朱明瑛1997年入住清境明湖花园小区。她说,这是她在美国每天打四份工辛苦挣来的钱,本以为买了房后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却不想遇到了这样的物业公司。昨天开庭,朱明瑛穿的是白衬衫和黑色西装。庭后她称:“特意穿成这样,因为要黑白分明。”

  三页纸写满对物业不满

  朱明瑛在上诉书中对一审判决提出了“六大错误”。例如她认为,法院没有庭审调查,只根据物业拿出的《通知》,就认定管委会在更换新物业公司前向业主们发了书面通知,这是错误的。

  法庭上,朱明瑛还拿出了业主们写满对物业不满的三大页纸。“我欠他们的物业费并不多,还有比我多的人呢,但他们就起诉了我和屠洪刚(已被法院强执),为什么?”

  对此,建国物业公司的代理人说,“六大错误”无一能成立,他们希望法院维持原判。

  争论焦点成“进驻是否合法”

  虽然此案诉争的是朱明瑛拖欠物业费一事,但昨天双方争论更多的却是建国物业公司进驻是否合法的问题。朱明瑛说,新的物业公司进入,要经过全体业主2/3的同意,走合法程序才可以。

  建国物业则认为,当时的小区无人管理,他们为“救火”才进驻,当天与管委会(后更改为业委会)签订临时托管协议,后来他们向朱明瑛征求意见时,朱明瑛也签了字。

  此次开庭,朱明瑛还请来了港力伟辰公司的前任总经理出庭。这位证人说,2004年5月17日,小区管委会的人和一些不明身份的人突然进入他们的办公室,称全体业主要求更换新的物业公司。21日,这些人再次来到办公室强行进驻,并更换了办公室的门锁,他们只能离开。经过三个小时的激辩,由于建国物业不同意调解,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信报记者 郭志霞/文 通讯员 王鑫刚/摄

  【“六大错误”摘录】

  1.法院认定小区管委会与旧物业签合同,后旧物业因与管委会发生矛盾,于是撤走。朱明瑛认为这一事实法院没有经过庭审调查,没有事实依据。

  2.法院认定管委会在建国物业进驻当天向小区业主发布书面通知。朱明瑛表示业主们没有看到通知。

  【“三页不满”摘录】

  供暖费私自扣着不上缴、停水停电,不公布账目;小广告贴在楼里也没人管;丢自行车,业主车胎被扎等等。

  【新闻回放】

  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称,朱明瑛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一直没有缴纳物业费及相关费用。多次催索遭朱明瑛拒绝后,物业公司起诉。去年11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朱明瑛10日内给付拖欠的物业费和滞纳金2.4万元。宣判后朱明瑛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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