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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如此“行规”:分币找零四舍五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6:5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日前,一位陈姓市民到消协投诉,称某超市某种商品的标价明明是4.65元,而超市却收了他4.7元。收银员称,现在分币都是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收取的。这位市民认为,超市没有权利不给他找零,超市结账“四舍五入”也是不合适的。

  多数市民习惯分币“四舍五入”

  昨天上午,记者跟着这位陈师傅来到位于本市洪家园的一家超市买菜。陈师傅在熟食品柜台买了海带丝和鸭四件,收银员给他打出的单子上标明是10.37元,却让陈师傅付10.4元钱。陈师傅付钱后,让收银员找他3分钱。收银员顿时觉得很诧异:“对待分币,我们都是四舍五入的,现在哪个还用分币?你要是有问题找我们店长。”

  很快,店长来了。她耐心地告诉陈师傅,现在分币都不大用了,超市的行规都是“四舍五入”。再说,超市也不可能备很多分币来找零的。她又强调说,超市对低于4分钱的零钱,都是“舍”去的。

  记者在该超市收银台细细观察了十几分钟,发现有五六笔买卖,都有分币被“五入”的情况。而对于被“入”进去的分币,市民们似乎都习以为常,根本没在意。

  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南京大多超市对待分币都采取了四舍五入的做法。

  超市定价“五入”多“四舍”少

  在这家超市,记者还发现了一个怪现象,在一些有分币定价的定价单上,没有一个定价单的分币定价少于5分钱的。难道这也是行规?

  带着疑问,昨天,记者分别来到位于瑞金路、长乐路、鼓楼等处的几家大型超市,发现这些超市都有带分币定价的商品,而且分币定价大多是×元×角5分、8分或9分。这些带有分币的定价大多集中在一些水果、蔬菜、生熟食品等商品上。

  记者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超市工作人员口中了解到,这些定价都是有讲究的,尤其是一些已经封装的物品,比如它的定价是12.65元,如果单个买,其实就是12.7元。超市的价格低廉是吸引客源的主要手段,超市之间、与外面的市场都有竞争,其中,价格是竞争的法宝。比如1斤苹果,这家超市卖2.60元一斤,而另一家超市价格更低,卖2.55元,如果仅买一斤的话,其实价格是一样的,但顾客就会认为后者苹果便宜。其实,这也是超市竞争的手段。

  消协:“四舍五入”侵犯消费者权益

  市消协副秘书长周炜认为,消费者在超市购物,用货币换商品,就有权利要求超市把该找的零钱找出来。而超市对待分币采取“四舍五入”的做法,并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

  周炜表示,如果消费者由此和超市产生了纠纷,消协将介入调查,责成超市退还多收的钱。

  人行:拒用分币是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我国目前并没停止分币的发行和流通,虽然目前市场对分币的需求量较少,但并没停止使用分币。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按照这条解释,分币虽然面值小,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作为超市,以“四舍五入”或者没有零钱为由,拒绝使用分币,严格说属于违法行为。

  南京日报记者陈忠胜(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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