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择校费最高不超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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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6:5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钱红艳)昨天,市教育局向各招生学校下发通知,招生期间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对违反招生政策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取消其招生资格。市教育局要求,学校不得强制考生填报本校或指定学校志愿;坚决防止和杜绝无计划招生、无审批手续录取等违纪现象。对违反招生政策,违规招生的各类学校校长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学校招生资格。
另悉,今年我市要求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时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限分数即择校生文化成绩须在本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限人数即择校生比例最高不超过本校高中实际招生总人数的20%,少数学校经审核批准后,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35%;限钱数即设立“高中择校生”收费项目,择校费最高不超过3万元。招生过程中违反该项规定的学校也将给予处罚。(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