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挪用保证金,中期证券被判赔偿三千余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6:5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新华社电】中期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苏州街证券营业部、中期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代理客户进行股东账户转移,挪用客户保证金,致使客户遭受严重经济损失。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中期证券及其苏州街证券营业部共同赔偿上述几家客户经济损失3100余万元。 据介绍,2003年7月,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与中期证券苏州街证券营业部签订了《
新华社记者李京华(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