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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支队六大队向“被宰”司机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7:1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崔永利)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六大队和陕西省西安城西交通征费征稽所的领导表示,由于“振华停车场”没有营业执照,他们将不在此停放扣留的车辆。两家单位领导都意识到自己工作“有过失”或“不足”。

  陕西省西安城西交通征费征稽所书记兼副所长李鸣说,此前他们曾经接到过有关司机反映“振华停车场”乱收费的事情,由于他们不是主管部门,所以只能建议司机去物价部
门举报,但是不知道为何就没有结果。此事经《华商报》报道后,已经引起省交通部门的重视。

  李鸣一再向记者保证,选择这家停车场主要是为了工作便利,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关联。对于此事的责任追究问题,李鸣说主管此事的是副所长郝建强,他们通过研究后,肯定会对郝建强进行责任追究。

  昨日下午,交管支队六大队大队长刘忠明说,他们看到报纸后,当天立即派政秘科两位负责人对“振华停车场”进行调查,确实发现没有营业执照。“不仅仅是司机怀疑交警队和停车场有猫腻,每个市民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对于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刘忠明坦然谈到自己的想法。对于读者质疑的交管部门和停车场有经济上交易的说法,刘忠明一再强调,交管大队是不允许开停车场的,也不可能和任何人合伙经营停车场。如果有个别民警参与此事,也不能代表交管大队。

  目前,交管支队六大队已经通知各个中队和科室,执法中所扣车辆一律不能停放到“振华停车场”。对于此事件的发生,刘忠明表示自己有领导责任,并对在停车场“被宰”的司机表示歉意———“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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