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车撞坏反要赔偿车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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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7:25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3月15日讯(记者严玲玲通讯员郑汝伟王永峪)章丘一夫妻在房屋被车辆撞坏后,擅自将他人车辆扣押。近日,章丘法院作出判决,夫妻俩不仅不能获得赔偿,反倒要弥补车主的经济损失。 李某夫妻的房屋位于公路旁边。2005年3月12日,王某驾驶机动车时发生事故,撞坏了李某夫妇的住房,以及屋内的电视机等许多生活用品。事故发生后,李某夫妇将王某的机
2005年10月,李某夫妇向章丘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损失1.5万元。经有关部门评估,损坏的房屋及财产确实价值1.5万元。但在答辩期内,车主王某向法庭提起了反诉,要求李某夫妻赔偿机动车被扣押期间的营运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车祸撞坏李某夫妇的房屋和其他物品,依法应予以赔偿。但是,李某夫妻的财产权被侵害后,擅自扣押对方车辆,导致王某无法运营,对此应按照每日营运收入80元的标准赔偿。从2005年3月12日车辆被扣之日起,直至判决时,经估算的营运损失已远远超出了1.5万元。结果,李某夫妇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到头来却还要赔偿对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