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投诉年年“老面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7:3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3月15日讯(记者魏传强李萌博)最近本报和省消协接到一些投诉,记者发现难以解决纠纷的多是一些往年的“老案件”。据省消协消费者投诉中心副主任牟刚分析,鉴定难、举证难和法规缺失、不健全等原因是造成老案件迟迟得不到解决的主要原因。 鉴定难在汽车消费纠纷中表现得比较突出。据了解,涉及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在受理之前,需要投诉者出具技术鉴定证明,以分清双方的责任。但目前汽车检测的鉴定机构较
举证难则很容易体现在医疗纠纷、网络购物等领域中。对于长期受困于举证难的患者来说,“举证责任倒置”新规则的实行,这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但举证倒置不等于“零举证”,有时候由于消费者不能提供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要素,照样会在调节时处于被动地位。而对于近年来新兴起的网上购物,由于证据不好保留,消费者交易时的网页如果没有保存,投诉时很难再找到。所以消费者上当受骗以后,举报的时候甚至连一个证据都没有。 老案件得不到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目前我国的法律不健全,给消协调解带来难度,如目前的“汽车三包”规定迟迟未出台,平板电视也没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标准,“手机三包”规定也已经有些过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