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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网上办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7:42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3月15日讯(通讯员 谭燕 李爱军 记者 周勇军朱本召)3月8日,张某诉陈某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石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输入至该院计算机局域网,立案信息录入后,该案的审理流程启动……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只要在石门法院局域网上点击自己的名字,就可以查到自己的诉讼信息,能使当事人了解官司进展情况,增强了司法透明度。石门县人民法院由此成为实行网上办案的基层法院。

  该院根据审判流程和办公自动化的需要,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各庭、室、局、队的相关办案人员人手配备了一台电脑,建起院局域网,设置了审判流程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的运行程序。整个审判流程运行过程,一律都在网上进行。另外,该院的各种通知、文件和部分法律文书以及法院的相关信息也均输入本院网络,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既方便了工作人员查阅,也方便了当事人查询。该院的审判流程信息化,不仅大大增强了透明度,节约了诉讼成本,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办案效率,缩短了诉讼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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